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在新上市公司中并非新鮮事,但是在短短10天就將20億募資花完,則是A股市場罕見。在極短時間內“明目張膽”的大規模動用8.89億元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,使得江河幕墻(601886)成為了A股最“揮霍”的上市公司。
更為囂張的是,招股書中原定的“北京總部基地擴建及光伏幕墻項目”使用募資為6.49億元,但此次卻用募集資金置換出了11.7億元,而另一大募投項目“北京總部基地”建設還需募資投入5.4億的情況下,8.89億元超募資金卻被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。也就是說,上市10多天,20億募資不但已經花完,立馬又出現5億多元的資金缺口。
在創業板、中小板公司中出現一些不規范很常見,但作為主板上市公司江河幕墻將招股書中募資計劃當“兒戲”的行為,令人驚訝。記者發現,江河幕墻資金鏈持續吃緊,上市募投項目很有可能只是個“道具”,緩解公司的資金壓力才是上市的最終目的。
更令人驚訝的是,如此荒唐的一幕,一直在IPO承銷業務中被人詬病的保薦機構平安證券[0.00 0.00%]依然是程序式地走過場,表明上市公司此舉“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,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。”所有的督導、監管形同虛設。
該花的不該花的 20億全花了
江河幕墻是幕墻系統整體解決方案供應商,主要從事建筑幕墻系統的研發設計、生產制造、工程施工和技術服務。公司于今年8月18日上市,共募集凈資金20.87億元。江河幕墻在招股說明書稱,此次發行募集資金主要有兩個項目:一個是北京總部基地項目,項目投資總額是7.75億元,其中IPO募資投入5.49億元;另外一個是北京總部基地擴建及光伏幕墻項目(下稱“光伏墻項目”),項目投資總額為6.49億元,全部由募資投入。
在江河幕墻招股書中有關“募集資金運用”的部分,公司清楚地表示募資的使用順序是:“若實際募集資金金額不能滿足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,則由公司通過自籌資金解決,如實際募集資金有富余將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。”為此,公司還詳細制定了上市后三年每一年的募資投入金額,而且非常詳細地說明了分別用于固定資產、流動資金是多少(見表1)。而且非常清楚地注釋,“第一年”是指“募集資金到位后的12個月份”。
表1:江河幕墻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投入計劃表 (單位:億元)
然而,此次8月30日的公告徹底把投資者“打蒙”了。十幾天前剛說過的話,立馬便自己抽自己的大耳光。公司原計劃總投資6.49億元的“光伏墻項目”突然一下變成了11.75億元,而且原來計劃分三年投入的項目,突然說“我已經建成了!”
更不可思議的是,另一募投項目此次置換620萬元后,還需募資投入5.4億元跟進。一般情況下,超募的8.89億元留著用于這一項目的后續投資。但公司卻將這筆巨資用于永久性的補充流動資金,還不是像其他上市公司只是短期“借用”。江河幕墻的赤裸裸不但是連衣服都不想穿,甚至到了連皮都想扒掉的地步!
通過分析公司的財務數據,造成如此赤裸的行徑,主要原因還是公司的貨幣資金很緊張,急需要資金“解渴”。
資金鏈一直吃緊
江河幕墻上市之前,就已經存在了嚴重的資金缺口。曾經有媒體質疑,在近三年中,其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三成以上,引發了市場的關注,2008—2010年,江河幕墻的應收賬款總額分別為12.62億元、16.62億元、23.19億元,占當年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3.69%、39.67%、44.74%,應收賬款呈逐年攀升的態勢。相比應收賬款的大幅增加,公司的凈利潤增長顯得較為遲緩,2009年到2010年,凈利潤增幅僅為5%,而應收賬款的增幅卻達到了39.53%。截至2010年底,江河幕墻賬齡在3年以上的逾期應收賬款余額為6474.11萬元,占比高達11.21%(欠賬時間超過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都可以確認為壞賬)。
對于上市前三年的應收賬款占比過高的現象,公司的解釋是,公司客戶為政府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,大部分客戶的資信狀況較好。但是需要指出的是,應收賬款居高不下,很容易就造成了壞賬的增加,這無疑給公司未來的盈利帶來負面影響,也更加容易造成資金鏈的吃緊。
上市之前應收賬款就已經存在了遺患,上市后公司的現金更為吃緊。江河幕墻2011年上半年的財務數據顯示,上半年應收賬款余額為21億元,而同期的貨幣資金余額僅為5.03億元,才占到整個流動資產的11%。應收賬款共計達到了24.52億元,3年期以上的應收賬款達到1.5億元,占比6.1%(見表2)。
一系列的數據顯示,江河幕墻此次急于用超募資金補充永久性流動資金,顯然是為了解決長期遺留下來的財務隱患。
表2:江河幕墻2008-2011年財務數據(單位:億元)
5億缺口難彌補 募投項目可能為“浮云”
對于這樣一家剛上市的公司,十天之內將募集資金便揮霍掉。一方面資金鏈條堪憂,但是另一方面募投項目尚存在5億的缺口,這個缺口又該如何來彌補?
數據顯示,截至6月30日,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也才5億,既然超募資金8.89億已經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,而且募集資金也已經花完,那招股說明書中的募投項目資金來源就只有通過其他來源來完成。
募投計劃中指出,北京總部基地項目的流動資金計劃是第一年投入2.51億元,第二年投入8264.8萬元,第三年8377.7萬元,而且這還有固定資產如廠房、設備等需要資金來購建。如果今年按計劃投入2.5億元,這些錢從哪來?表2中可以清晰地看到,江河幕墻近三年的凈利年均不到3億元,在新項目建設短期成效難現、兩個項目回收期為7年以上的情況下,募投項目建設極有可能被耽擱,如果真這樣募投項目將成“浮云”。
誠信缺失、鉆“漏洞”已有前科
事實上,在上市之前,江河幕墻就存在著誠信問題。
2004年7月,江河公司(江河幕墻前身北京江河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,由江河幕墻實際控制人劉載望、富海珠于1999年共同出資設立)注冊資本由1000萬增至5000萬時,4000萬增資是由江河源(江河幕墻第一大股東北京江河源工貿公司,公司由劉載望、富海霞夫妻于1998年設立)的名義出資,江河公司稱此次增資是因承攬業務需要而增加注冊資本。但是蹊蹺的是,在2004年7月,公司分配股利4000萬元,分配于股東劉載望、富仁珠的股利各為3200萬元、720萬元,分配款由股東江河源全部代收,江河源以這4000萬進增資。隨后的9月份,江河源便將增資部分的股權全部轉給劉載望。
無獨有偶,2005年,公司注冊資本從5000萬增資至8000萬,采取了跟上述一樣的方式。
江河源同為劉載望控制的公司,為何要采取上述的方式,先由江河源代持,再將股權轉讓回劉載望等人名下?一個合理的解釋是,實際控制人劉載望等人為了“逃稅”而采用了這種迂回的方式。
根據我國現行的《稅法》規定,如果先進行個人分紅,然后再來增資江河公司,兩次增資共7000萬元,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400萬元左右。而通過上述的方式,江河幕墻則不用繳納這1400萬元。
在兩次增資的過程中,均未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驗資。為什么當時不驗資?而在隨后2006年10月江河源再增資2000萬元時,卻進行了驗資。這些安排也進一步驗證了公司的逃稅嫌疑。
沒有誠信的上市公司,猶如海市蜃樓;而擁有了誠信,才有了駛得萬年船的基礎。對于新股公司的問題,廣大投資者雖然具備越來越強的承受力,畢竟人無完人,公司也難沒有完美公司,但江河幕墻的行徑完全是在挑戰投資者的承受極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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